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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部:
  近日,甘肅省公安廳交警總隊在官方網站上公開曝光了省內道路交通違法未處理前100名機動車輛及所有人,其中首次曝光了部分政府機關公務用車的違法行為。
  記者查看該名單發現,隴南市武都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一輛車牌號為甘K00565的小型車輛,共有147次違法行為,均沒有處理,成為這次曝光的公車中違法次數最多的車輛。
  此外,隴南市武都區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一輛車牌號為甘K10220的小型車輛,共違法115次,隴南市禮縣環境保護局一輛車牌號為甘K26329的小型車輛,共違法102次。
  記者瞭解到,這次集中曝光的依據是10月31日甘肅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下發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曝光制度》。這項制度規定,將對交通違法多次未處理車輛進行曝光,主要有“兩客一危”車輛1個檢驗周期內存在3次以上交通違法行為不及時接受處理的,以及其他車輛按照省、市、縣三級定期對交通違法未處理較多的批次曝光。
  根據這項制度,省交警總隊每季度曝光一次全省交通違法未處理前100名的車輛,隨時曝光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和各支隊需要總隊曝光的其他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今後,還將對“兩客一危”運輸企業違法行為、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個案進行公開曝光。
  此項制度得到了市民的認可,甘肅省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研究員莫興邦的觀點就很有代表性。他認為,將政府機關的公務用車違法行為納入公開曝光的範圍,向公車違法“開刀”,體現了交通管理部門對各類車輛的一視同仁,也是中央八項規定及依法治國的具體體現,對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具有積極的作用。
  記者認為,公車首登“黑名單”,是一個值得肯定的進步。公車交通違法“久治不愈”,一是因為特權思想作怪,二是無須駕駛者自掏腰包埋單,但最主要的是監管“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慣出了毛病。要想治愈這一頑疾,除嚴格執法外,並無捷徑。
  為此,記者建議,各級交警部門應建立公開曝光公車違法行為的長效機制,通過曝光促進公務用車自覺帶頭遵守交通法律法規,督促政府部門嚴格規範用車。交警部門也不應一曝了之,應對曝光的公車進行跟蹤,督促違法公車所有單位積極主動處理交通違法行為。
  本報記者 趙志鋒
  (原標題:向公車違法“開刀”不應一曝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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